韩国足球界震惊!足协贿赂20名裁判,涉中国国奥比赛
在2011年的一场比赛中,中国国奥队在客场以0-1输给了韩国国奥,而唯一的进球由金烔燮打入。近日,韩国媒体JTBC独家披露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丑闻:韩国足球协会在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的国家队比赛期间,通过性贿赂的方式,先后向当值的外籍裁判实施了7次不当行为,其中包括了与中国国奥的比赛。
根据信息来源,JTBC获取了一份由文体部于2016年撰写的调查报告,标题为《韩国足球协会工作人员舞弊行为调查结果》。报告显示,从2011年3月到2012年3月的这一年时间里,韩国足协对参与国家队比赛的外籍裁判提供了不当的性招待。
例如,在2014年巴西世界杯预选赛中,韩国对阵科威特的比赛中,在首尔江南区的一家按摩店,有人通过韩国足协的法务卡结算了50万韩元。文体部的调查结果表明,这笔款项是支付给参与比赛的两名裁判的性招待费用。一名负责交易的裁判局工作人员A某表示:“按摩费用中包含了性交易的费用,这是外籍裁判们在机场或酒店等地提出要求后,我们才安排的。”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的预选赛上。2012年9月22日,A某在庆尚南道的一家按摩店内支付了76万韩元,文体部认定这笔款项也是用于给参加该场比赛的四名裁判提供性招待的。调查中还发现,有几笔费用是在比赛进行期间进行的结算。
例如在2012年3月14日晚上8点34分时,有人在首尔江南区的一家中式按摩店使用法务卡支付了19.8万韩元,文体部指出这笔费用是给一名监督官的性招待。在这种情况下,监督官的角色本应是监督裁判是否接受不当款待,但却在比赛过程中收取了费用。
文体部通过多位韩国足协裁判局的人员证言、信用卡消费记录以及足协的辩解材料,最终确认了存在性招待行为。
在2011年3月25日,韩国对洪都拉斯的比赛中,在比赛前约19小时,有人支付了75万韩元给三名裁判。而在2011年的其他几场比赛,例如与塞尔维亚和波兰的友谊赛中,裁判们也以类似方式接受了性招待,均发生在凌晨时段。
特别是在2011年3月27日,中国国奥对阵韩国国奥的比赛后,约3小时后,三名裁判的性招待费用在蔚山南区的按摩店结算,金额为51万韩元。在2011年3月到2012年3月期间,总共有20名裁判卷入了这起性贿赂事件。
负责裁判工作的某些韩国足协人士对此表示,这是为了“好好照顾裁判的情绪”。时任裁判局的官员B某也表明,那些裁判提出自己因为长途飞行感到身体不适,因此需要额外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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